
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万人计划”入选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中组部、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我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首倡者,中国村落文化理论研究体系的创建者。30余年来,胡彬彬对我国长江黄河流域4700多个传统村落进行过实地考察,撰写了《中国村落文化概论》等二十余部相关研究著作,以及发表于《民族研究》、《世界宗教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光明日报》等刊物的大量研究论文,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二十余项。2012年元月,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刊发的《我国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存现状与保护思考》,为我国第一篇有关中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研究的理论文章。该文及建议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同年4月,国务院四部局下文正式将中国传统村落文化及其理论研究纳入国家文化保护战略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2013年4月,在“光明讲坛”作《小村落•大文化》演讲,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并列为封面标题。2014年,在中南大学创建了我国第一个培养保护和研究中国村落文化专门人才的博士和硕士点。2014年,在《光明日报》连续发表《村落文化重建,乡贤不能缺席》《让新乡贤文化涵养核心价值观》等文章,引起关于“新乡贤”问题的全国性大讨论。2015年4月,在中宣部主办光明日报承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中,以《乡贤文化与核心价值观》为题进行演讲。近年来,胡彬彬撰写的相关调研报告,多次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被中央采用,为党和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法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法学博士(武汉大学,2010)。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政府风险规制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等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50余篇,10余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多项。出版专著3部,参编4部。撰写的6 篇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1项成果获得省人大立法采纳。

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现任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湖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法学院人权中心访问学者(2015-2016),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商研究》、《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Buffalo Human Rights Law Review等中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合)著3部,主编教材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项目8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奖3项,校级奖励多项。

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教学和研究。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毛俊响,男,1980年7月出生,湖北黄梅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现任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湖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法学院人权中心访问学者(2015-2016),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商研究》、《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Buffalo Human Rights Law Review等中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合)著3部,主编教材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项目8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奖3项,校级奖励多项。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南大学土地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外土地征收制度的资料整理与比较研究”首席专家。成果《商法的独特品格与我国民法典编纂》入选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主持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司法部重点项目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商法的独特品格与我国民法典编纂》(上下)、《民法总则原理》、《民法强行性规范》、《体系化的民法与法学方法》等学术专著四部,译著《欧共体私法与各国私法之协调及法律解释之经典方法》一部。研究兴趣在于民法基础理论与法学方法论。

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莱顿大学国际贸易法博士后、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民商法、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教学和研究。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分管学科建设和司法鉴定中心工作。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美国范德堡大学高级研究学者。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全国首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首批专家,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批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湖南省首批知识产权专家顾问,湖南省智库联盟专家,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湖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首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家,长沙市法律专家库专家,长沙市公安局法律顾问,长沙市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委员会专家,长沙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团成员,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中南大学人文社科杰出青年人才等。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经济法、法理学、卫生法教学和研究,提出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国家调节权独立性理论”、“模糊法学理论”、“基本医疗服务法制化理论”在法学界有广泛影响。

曾长秋(1950.9—),湖南浏阳人,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曾任中南大学政治学院副院长。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兼湖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学科负责人、省“网络德育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省党史学会副会长、省党史人物研究会副会长、省世界政治与共运史学会副会长、中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共运史学会理事。

张卫良,1960年生,湖南益阳人,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高等教育管理方向)博士,研究员,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南大学基地主任,湖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湖南省高校近现代史纲要教学研究会会长,《现代大学教育》副主编,中南大学公共政策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欧阳友权,文学博士,中南大学文学院二级教授,《人文前沿》主编,《中国文化品牌年度报告》主编,中南大学中国文化品牌研究中心主任,我国第一个文化产业博士生导师,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网络文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澳门文化产业研究所所长,湖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2018年3月,欧阳友权成为橙瓜《网文圈》杂志第20期封面人物。

余小波余小波,男,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高等教育质量、成人高等教育以及教育基本理论研究。著有专著《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机制研究》《普通高校成人学历教育质量研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研究论纲》《中国成人高等教育转型研究》等。

王建林王建林,男,湖南大学培训中心特聘教授。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1972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长沙市十二中教导处副主任、团委书记,长沙市教委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兼办公室副主任,长沙市教委人事科科长,长沙市长郡中学党委书记,1997年11月任长沙市教委副主任,2001年9月任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2014年6月任长沙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刘建琼刘建琼,男,湖南大学培训中心特聘教授。全国著名语文特级教师,研究员,教授,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教育厅史志办常务主任、湖南省教科院教育史志研究所所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国家级培训专家”,首届全国创新教育奖评选-创新教师奖获得者,湖南省新世纪首届“121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沙市有显著贡献专家。